编辑室管理办法
一、编辑机房是影视后期创作的重要场所,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。进入机房须保持机房卫生,严禁明火,严禁吸烟、大声喧哗、乱扔纸屑杂物、吃零食等。
二、严禁在没有机房管理人员允许情况下接入存储设备。
三、教职工或外单位科研、创作人员,进入机房需填写《设备、场地使用申请表》或《请示报告卡》,经由系部主任领导批准签字并加盖系部印章,方可进入。
四、学生实践创作进入机房需由每学期实践课程表统一安排,在实践课教师带领下进入机房。
五、进入机房首先应和机房管理员对机房的设备进行清点、检查、确认,并认真填写《设备使用登记表》。
六、开始使用设备前,须对设备的连接进行检查,不得私自连接设备,如有需要必须经过机房管理员同意,方可使用。
七、不得随意搬动、调换、私拆机器设备。发现机器故障立即停止使用,并告知机房管理员。
八、不得对机器设备进行菜单设置、加设密码、更改、覆盖安装程序,不得玩游戏、听音乐。
九、不得随意对工作站中素材或工程进行删除,如空间不够,必须经过机房管理员同意,方可删除素材等。
十、严禁在机房进行工作之外的创作活动。
十一、设备使用完毕后,应和机房管理员对机房的设备进行清点、检查、确认,并认真填写《设备使用登记表》。
十二、离开机房时,须关闭电源、门窗,自觉将桌面、桌椅收拾整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