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言录音棚管理办法
一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和各类液体进入录音棚;严禁使用明火;严禁吸烟,吃零食;严禁打闹喧哗,乱扔纸屑、杂物等。
二、严禁在没有机房管理人员允许情况下接入存储设备。
三、录音棚的实践教学使用应根据每学期初《语言录音棚实践课安排表》上的时间进行。如需调课,应按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,调、停后提前半天通知管理员,方可使用。
四、学院各系、部门或外单位需使用录音棚时,需填写《设备、场地使用申请表》,经由系部主任领导及制作中心领导批准签字,方可使用。
五、学生实践过程中,要严格听从任课教师、机房管理员的安排与指导,如有问题须报告任课教师或机房管理员进行检查、排除,不得违章操作,私拆设备。
六、不得私自连接其他设备,特殊情况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后,并指定技术人员进行连接。
七、严禁开启与本课程无关的设备。
八、在实践创作过程中,实践创作人员要主动服从机房管理员的安排,机房、设备的使用时间要严格按照《设备、场地使用申请表》所安排的时间来执行。
九、教学实践创作结束后,由任课教师或相关负责人会同管理员对设备进行检查,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。